视力表依据视角原理制作。视角,指外界两处光点发出的光线,经过眼球结点形成的夹角。正常状态下,人眼能够区分两点的最小视角为 1 分视角,视力表便以此作为设计基准,视力数值采用视角的倒数进行表达。
现阶段常用视力表主要评估中心视力,检测视网膜黄斑中心凹的视敏度,能够便捷快速地初步评估视功能状况,为眼部疾病的诊疗提供参考依据。视力检测分为远视力、近视力两大类。
远视力检测常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,表内设有 12 行大小、开口方向各不相同的 “E” 视标,视力范围 0.1~1.5(对数视力 4.0~5.2),每行对应标注视力数值。检测时,受检者视线与 1.0 视标线保持平齐,距离视力表 5 米;交替遮盖单眼,自上而下识别视标开口方向,直至无法分辨,记录对应视力。参考正常视力标准为 1.0 及以上。
若受检者无法看清 0.1 视标,可向视力表逐步移近,直至分辨 0.1,按照公式换算视力;距离 0.5 米以内仍无法识别 0.1 视标,可依次评估指数、手动、光感,并如实记录检查结果。
近视力检测普遍采用 J 近视力表,操作方式与远视力检查相近,识别视标开口直至难以分辨,检查距离可灵活调整。参考标准:距离 30 厘米处可看清 1.0 视标。近视力检查有助于屈光相关问题的评估。